文件名称:小儿化食丸说明书修订要求
发布机构: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:2024-09-02
简介/内容概述: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,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小儿化食丸说明书中的【警示语】【不良反应】【禁忌】和【注意事项】进行统一修订,要求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依据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按照要求修订说明书,于2024年11月27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,在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,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,并应当在备案后9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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